通化县总工会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通化县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通化县委、通化县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通化县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通化县的工会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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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部
调查研究和反映通化县职工的思想状况。
负责与通化县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通化县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通化县职工体育协会、工人文化宫研究会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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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工作部
参与通化县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负责参与通化县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负责通化县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参与涉及通化县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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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负责组织实施通化县总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指导通化县地方和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通化县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负责通化县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