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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总工会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雁山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代表雁山区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雁山区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开展雁山区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协调和监督雁山区总工会对各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行业工会、雁山区总工会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
    负责与雁山区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雁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意见的督办工作。
    负责雁山区工会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雁山区总工会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
  • 组织部 负责雁山区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雁山区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负责指导雁山区地方和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指导雁山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 劳动保护部 参加雁山区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指导雁山区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参与监督检查雁山区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负责参与雁山区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