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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设厅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江西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承担规范江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江西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规范和指导江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承担贯彻执行江西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江西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省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江西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按规定指导江西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组织办理江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江西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
  • 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
    组织江西建设厅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
    协调、指导和监督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承担江西建设厅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
  • 行政审批处 指导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参与对江西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组织制定江西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
    组织制定江西建筑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