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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设厅

承担指导安徽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承办安徽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监督管理勘察安徽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承担安徽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安徽建设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厅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负责安徽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组织安徽建设厅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
    协调、指导和监督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 行政审批处 承担安徽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参与对安徽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组织制定安徽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
    组织制定安徽建筑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的编撰工作。
    指导和协调省级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
    负责指导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负责安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