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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厅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江苏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承担监督管理江苏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江苏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承担推进江苏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承办江苏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江苏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按规定指导江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组织办理江苏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江苏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
  • 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
    负责江苏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组织江苏建设厅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
    协调、指导和监督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 行政审批处 指导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承担江苏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参与对江苏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组织制定江苏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