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肃州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制定公用事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指导肃州区区、县市政管理的工作。
研究拟定肃州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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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肃州区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拟订和组织实施肃州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肃州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肃州区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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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肃州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肃州区燃气发展规划。
组织肃州区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肃州区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负责肃州区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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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肃州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参与审查肃州区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肃州区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