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召陵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召陵区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负责召陵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负责召陵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召陵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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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办公室
组织召陵区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召陵区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负责召陵区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负责召陵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召陵区燃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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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参与审查召陵区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召陵区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召陵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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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处
制定本系统召陵区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召陵区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研究拟定对召陵区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组织编制召陵区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