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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拟定天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的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天津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天津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指导天津区、县市政管理的工作。
负责天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

下属机构

  • 道路桥梁管理处 负责天津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资质管理。
    负责天津市管道路的临时占道核准。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天津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天津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 计划处 研究拟定对天津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天津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制定本系统天津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编制天津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天津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参与审查天津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编制天津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