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依法监督花都区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花都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花都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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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组织花都区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指导花都区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对花都区各类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负责花都区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个人等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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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办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具有工商特点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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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登记科
搜集、分析、整理、发布花都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传送、认领。
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初审或核定花都区注册单位名称。
以授权局或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名义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