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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担监督管理资源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负责资源县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资源县权限范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承担查处资源县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下属机构

  • 企业注册登记科 承担资源县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督管理。
    负责资源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资源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依据授权或委托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工作。
    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初审或核定资源县注册单位名称。
  • 办公室 负责资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资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资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资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指导资源县商标协会依法开展活动。拟定广告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资源县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个人等申请注册商标。
    负责指导资源县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1广告经营审批和广告发布登记。
    指导资源县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