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工业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兴安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兴安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拟订并组织实施兴安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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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股
监督、检查兴安县综合性法规和行业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
申报兴安县技术改造项目,督查项目进度。
负责提出兴安县工业领域投资导向目录和政策措施。引导企、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的投向。
组织编制兴安县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重点新技术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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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办公室
负责兴安县原民营经济发展局一切遗留事务的处理。
联系和指导兴安县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
协调兴安县企业享受上级政府扶持基金、专项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政策的落实。
拟定促进兴安县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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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改制办公室
负责兴安县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脱困工作。
贯彻落实兴安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企业改制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承担兴安县政府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划。
负责兴安县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负责企业上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