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贯彻执行资源县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资源县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资源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资源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资源县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资源县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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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组织协调资源县机关办公,拟定机关行政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承担资源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资源县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
牵头负责资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工作。
联系、协调资源县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全监管局的相关综合性工作(业务条线以外的或跨业务条线的);参与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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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处
负责资源县舆情研判和管理工作,收集、编辑、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起草资源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协同资源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业务管理。
组织、指导资源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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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负责资源县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
组织调研和起草资源县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
牵头负责资源县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负责资源县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