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永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管理、规范、监督永福县的公证、律师工作。对永福县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负责组织开展永福县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教育改造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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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提出永福县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负责统筹协调永福县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永福县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推动建立健全永福县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牵头研究改善永福县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方案;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城乡统筹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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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调节永福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永福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化解永福县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负责提出永福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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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永福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和监督永福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永福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永福县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