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镇雄县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镇雄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镇雄县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镇雄县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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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处
对镇雄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镇雄县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镇雄县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镇雄县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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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监察处
负责镇雄县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镇雄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镇雄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镇雄县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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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处
协助镇雄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镇雄县接待工作。
协助镇雄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镇雄县委、镇雄县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团组来镇雄县的接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