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新平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平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新平县行政中心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办有关领导干部的生活服务事宜;承担市行政中心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新平县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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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监察处
负责新平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新平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新平县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负责新平县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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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处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团组来新平县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新平县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负责新平县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
协助新平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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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负责新平县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对新平县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新平县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新平县接待经费管理、资金拨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