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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委政府招待办

按规定组织拟订石峰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拟订石峰区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石峰区委、石峰区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承办石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石峰区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报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下属机构

  • 接待处 负责石峰区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
    负责石峰区接待经费标准制定和费用管理及结算工作。
    负责石峰区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负责石峰区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对石峰区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石峰区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石峰区接待经费管理、资金拨付工作。
  • 业务指导处 负责石峰区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石峰区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对石峰区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石峰区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