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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委政府招待办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将乐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将乐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将乐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将乐县市直机关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将乐县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将乐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将乐县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将乐县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将乐县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人事监察处 负责将乐县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将乐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将乐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将乐县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 接待处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将乐县接待工作。
    负责将乐县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团组来将乐县的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将乐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