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负责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关系的变化,以及对大兴安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大兴安岭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大兴安岭涉台法律事务。
负责管理协调大兴安岭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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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交往处
负责应邀赴台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
指导协调大兴安岭与台湾人员交往中衍生的民事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性事件和有关问题。
具体联系指导大兴安岭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台湾居民来大兴安岭旅游、探亲及大兴安岭居民赴台旅游的有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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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资企业服务处
为大兴安岭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贯彻大兴安岭《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受理大兴安岭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检查督促大兴安岭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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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管理、协调大兴安岭对台宣传(新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两地新闻交流工作,审核报批大兴安岭记者赴台采访工作,具体负责接待和管理来大兴安岭采访的台湾记者。
负责大兴安岭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重要涉台新闻报道的起草、审阅和入台宣传稿件、资料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对台宣传品的制作,具体承办涉台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制定大兴安岭对台调研课题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