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地震局
会同泰宁县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对地震小区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组织评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对有关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处以罚款。会同规划、市政等部门划定地震避难场所,对不按照规范要求保持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完好与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的进行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管理泰宁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泰宁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据此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予以备案。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确定典型地震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和宣传教育,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承担泰宁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灾情重新审定抗震设防要求。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会同泰宁县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指导、配合泰宁县各单位和市民的防震、避险、救助训练。协助泰宁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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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财务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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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防御处
负责泰宁县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泰宁县防震减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管理泰宁县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承担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管理泰宁县地震标准化和地震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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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
负责泰宁县地震局人才发展与教育培养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负责泰宁县地震局干部的录用、接收、培养、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
负责泰宁县地震局职工的招聘、考核、奖惩、调配、教育培训、退休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泰宁县地震局职工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医疗改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