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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地震局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太白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太白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对太白县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地震监测台站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强震动观测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执法。依法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进行管理和保护,对违反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负责提出地震监测预报意见并上报,对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观测意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提出处罚建议。强化太白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区、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会同太白县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指导、配合太白县各单位和市民的防震、避险、救助训练。协助太白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太白县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内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太白县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太白县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发展与财务处
  • 人事教育处 负责太白县地震局人才发展与教育培养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负责太白县地震局职工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医疗改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负责太白县地震局劳务派遣职工的聘用工作;
    承担太白县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震害防御处 负责太白县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指导太白县区县(自治县)防震减灾工作和群测群防工作。
    负责太白县地震灾害防御相关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推进太白县依法行政,组织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对地震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