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地震局
会同鹿泉区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紧急救援队伍。指导、配合鹿泉区各单位和市民的防震、避险、救助训练。协助鹿泉区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鹿泉区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内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鹿泉区发展计划、经济、规划、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鹿泉区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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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财务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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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鹿泉区地震局发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局公文的修改、审核,负责主要公文、会议决定、上级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负责鹿泉区地震局行政事务和局办公楼物业管理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值班的安排、公务接待、机关车辆管理、办公用房的分配、办公设施的维修及维护工作。
承担鹿泉区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鹿泉区地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鹿泉区性有关重要会议,承担会务及有关秘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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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
负责鹿泉区地震局人才发展与教育培养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负责鹿泉区地震局职工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医疗改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负责鹿泉区地震局劳务派遣职工的聘用工作;
承担鹿泉区地震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