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发展东安区地质勘查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地勘经济。
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东安区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调整东安区全局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的改革、改制、改组,把地勘单位逐步建设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
下属机构
-
地质工程处
负责各勘测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质量管理以及与勘测施工有关的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
协助和指导东安区地建集团理事会依法依章开展活动。
指导协调东安区各勘测施工单位的资质申办和管理以及与行业有关的资信、技术成果评选推荐工作。
协助组织东安区勘测施工资质所需的各类注册人员和持证人员的培训以及勘测施工生产技术骨干的继续教育培训。
-
地质矿产处
组织协调东安区矿业权的申请登记及管理。
组织东安区各级地质找矿成果奖的申报,协调地质找矿装备的申报。
负责东安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含商业性地质项目)的质量和技术管理,组织协调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
协助组织东安区地质矿产勘查技术人员培训。
-
财务资产处
拟定东安区产业结构调整、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
指导、督促东安区地勘单位改制工作。
编制下达东安区地勘经费预算,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研究拟定东安区地勘单位资产经营责任制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