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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湖管理区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运粮湖管理区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负责汇总、编制运粮湖管理区地方税务部门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和票证管理工作。
检查监督运粮湖管理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运粮湖管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按照权限承担运粮湖管理区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统筹实施本系统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 纳税服务处 组织实施运粮湖管理区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监督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组织实施运粮湖管理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处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方面的投诉,组织开展运粮湖管理区除税务行政复议、诉讼以外的税收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等工作,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 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运粮湖管理区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承担运粮湖管理区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费金征收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管理税收票证。
    管理运粮湖管理区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
    拟订运粮湖管理区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