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组织实施新乐市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负责新乐市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新乐市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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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按照权限承担新乐市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新乐市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负责新乐市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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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新乐市外籍个人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新乐市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承办新乐市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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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新乐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参与新乐市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承办新乐市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拟订新乐市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