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抚宁区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负责抚宁区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抚宁区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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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按照权限承担抚宁区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津贴补贴及出国(境)政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抚宁区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负责抚宁区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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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抚宁区外籍个人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抚宁区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承办抚宁区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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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规划核算处
编制抚宁区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
参与抚宁区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承办抚宁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拟订抚宁区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