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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资委

指导、督促新疆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新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新疆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新疆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通过法定程序对新疆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下属机构

  • 规划发展处 综合掌握和汇总新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整体情况。
    承办新疆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指导新疆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布局和企业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研究提出新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以及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 政策法规处 承担新疆机关的法律事务。
    研究新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承担新疆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新疆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新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接待联络工作。
    承担新疆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承担新疆信息、保密、议案、建议、提案、外事、安全工作。
    负责新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