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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税局

负责西藏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西藏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监督检查西藏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负责西藏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货物和劳务税处 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参与西藏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西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 办公室 承担面向西藏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西藏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
    拟订西藏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
    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 所得税处 指导西藏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参与西藏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西藏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西藏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