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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税局

根据四川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分配和下达四川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承办国家税务总局、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市委、四川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四川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
    组织四川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承担四川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
    组织办理四川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 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四川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
    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参与四川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四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 办公室 负责四川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
    承担面向四川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四川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
    拟订四川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