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指导和监督集贤县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决定评估集贤县项目的立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负责评估结果的确认。
审批集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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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管理科
研究提出集贤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协助集贤县所出资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对集贤县所出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审核集贤县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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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科
汇总编制集贤县所出资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计划草案。
研究提出集贤县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研究提出向集贤县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方案。
指导和帮助集贤县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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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负责集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集贤县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拟订集贤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组织集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