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博山区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博山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承担博山区国税局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负责博山区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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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拟订博山区对大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操作办法,组织实施大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调查与审计。
承担博山区国税局对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对大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
拟订博山区大企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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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
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协同立法、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解决税务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问题。
参与稽查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对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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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务司
研究、拟订博山区并完善国际税收协定工作文本,承办税收协议、协定的谈判、草签、解释和执行工作;
承办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翻译和审校工作。
参与拟订博山区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和劳务税收服务制度、办法。
承担博山区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对外宣传,编制国际税收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