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国家税务局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负责沈北新区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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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司
拟订沈北新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总体规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办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备案等基础性工作;拟订沈北新区税务行政处罚、复议、应诉、赔偿的规章制度;
研究拟订沈北新区税制改革总体方案,参与各税种改革方案研究工作;开展宏观经济与税制改革专题性、前瞻性政策研究;
汇总、编制税收立法计划;起草或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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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指导国税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省(区、市)国税局领导班子及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国税系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的情况。
拟订沈北新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组织实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系统党建工作,协调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的工作。
组织国税系统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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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沈北新区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