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许昌县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许昌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推进许昌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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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技科
组织许昌县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许昌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负责综合统计等工作。
负责拟定许昌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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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科
负责许昌县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负责许昌县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管理,管理土地市场。
负责许昌县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制定许昌县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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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察科
负责许昌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审理和移送工作。
办理许昌县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
组织开展许昌县国土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
提出许昌县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