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负责沙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承担规范沙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沙县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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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技科
负责综合统计等工作。
负责沙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组织沙县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沙县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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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科
参与沙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
负责沙县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负责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管理等工作。
承办沙县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负责沙县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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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籍管理科
负责对沙县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
负责沙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变更、用途变更和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报批审查。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沙县各种地图编制、出版的审核。
负责沙县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核、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