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蠡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承担蠡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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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科
制定蠡县土地供应政策,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负责蠡县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管理,管理土地市场。
负责蠡县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组织发布蠡县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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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技科
负责拟定蠡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
负责蠡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组织蠡县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蠡县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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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科
负责蠡县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蠡县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
组织实施蠡县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农用地转用等工作。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负责对蠡县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挂钩及万顷良田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