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国土资源局(国土局)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三明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承担三明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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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科
负责对三明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城乡挂钩及万顷良田进行监管。
组织实施三明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农用地转用等工作。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负责三明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
承办三明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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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技科
负责三明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三明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负责三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负责综合统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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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科
组织发布三明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负责三明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负责三明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备案管理,管理土地市场。
负责三明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