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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土资源厅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青海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承担规范青海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承担优化配置青海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青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负责规范青海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下属机构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起草测绘青海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会同青海有关部门拟订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青海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拟订青海地籍测绘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确认地籍测绘成果。
    承担规范青海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组织查处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
  • 国家海洋局 承担综合协调青海海洋监测、科研、倾废、开发利用的责任。组织拟订青海海洋事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信息化规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负责建立和完善青海海洋管理有关制度,起草海岸带、海岛和管辖海域的法律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等相关区域的国内配套政策和制度,处理国际涉海条约、法律方面的事务。
    承担青海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实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承担规范青海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依法进行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和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批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