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桂林 象山区

象山区商务局

促进象山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依法对象山区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指导象山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象山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承办象山区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国家口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贸易管理处 承担象山区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象山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负责象山区流通行业发展工作。
    协调象山区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象山区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象山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整顿和规范象山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推动象山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 政策法规处 承办象山区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落实象山区商务局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起草象山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推进象山区商务局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