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司法局
组织实施安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指导、监督安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安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下属机构
-
基层工作处
指导和监督安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安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安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拟订安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负责安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安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安县区县司法局和安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安县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安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组织实施安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
法制处
起草安县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安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承担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安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