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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司法局

指导、监督石峰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石峰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指导、监督、管理石峰区法律援助工作。
指导、监督石峰区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下属机构

  •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联系石峰区区县司法局和石峰区律师协会,监督、指导石峰区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对石峰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组织实施石峰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拟订石峰区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石峰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 法制处 负责石峰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承担石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石峰区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负责对石峰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办公室 承担石峰区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承担石峰区司法局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承担石峰区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负责石峰区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