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台办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化隆回族自治县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研究、拟订化隆回族自治县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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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局
会同化隆回族自治县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研究协调化隆回族自治县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
负责管理和协调两岸“三通”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化隆回族自治县对台经济工作。
指导、管理化隆回族自治县台资企业协会,负责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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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局
负责化隆回族自治县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承办化隆回族自治县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负责协调化隆回族自治县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化隆回族自治县赴台审批办理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涉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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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协调局
组织化隆回族自治县各地台办投诉协调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通报台湾同胞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指导检查化隆回族自治县各地台办的台胞投诉案件的处理。
负责协调处理化隆回族自治县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
承担化隆回族自治县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