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台办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拟订永春县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永春县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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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协调局
负责协调处理永春县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
指导检查永春县各地台办的台胞投诉案件的处理。
组织永春县各地台办投诉协调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通报台湾同胞投诉案件处理情况。
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承担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联系、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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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局
负责协调永春县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承办永春县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负责永春县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负责永春县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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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局
负责管理和协调两岸“三通”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永春县对台经济工作。
研究协调永春县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
会同永春县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会同永春县有关部门和地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项目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