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发改委
承担平湖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
承担规划平湖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负责平湖市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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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平湖市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平湖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平湖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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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处
协调推进平湖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承担平湖市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核平湖市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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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处
负责拟订平湖市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协调平湖市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平湖市主体功能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