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进陈仓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推进陈仓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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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司
起草陈仓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提出陈仓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陈仓区重大建设项目。
监测分析陈仓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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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调节局
协调解决陈仓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组织应对陈仓区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监测陈仓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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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综合司
研究陈仓区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开展陈仓区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陈仓区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