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担组织编制原州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原州区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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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综合司
开展原州区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组织研究和提出国家经济安全和原州区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研究原州区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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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司
提出原州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起草原州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
监测分析原州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指导原州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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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调节局
组织应对原州区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协调解决原州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监测原州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