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卫生局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思茅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负责制定思茅区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思茅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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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办公室
指导思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思茅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组织协调思茅区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组织协调思茅区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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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监督处
起草卫生方面的思茅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思茅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思茅区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组织开展思茅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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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控制处
指导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思茅区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组织对思茅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拟订思茅区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