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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卫生局

负责对资源县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负责制定资源县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资源县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资源县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资源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下属机构

  • 医政处 指导资源县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拟订资源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承担资源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负责资源县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 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资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拟订资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指导资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资源县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 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资源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资源县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资源县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资源县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