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卫生局
负责制定资源县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资源县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资源县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资源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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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处
指导资源县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拟订资源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承担资源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负责资源县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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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资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拟订资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指导资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资源县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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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资源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资源县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资源县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资源县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