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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医疗保险局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预决算,

下属机构

  • 基金核定科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编制年度新参保单位参保计划,及时掌握应参保单位及职工的构成情况。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受理网上举报,对网上政策咨询、投诉及时给予回复。
    对各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 基金结算科 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审查。规范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全市基金财务、统计工作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对各县(市)的业务指导。
  • 办公室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整理、收集、编印《泰宁县医改》及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会议材料、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编印《泰宁县医改信息》,以及单位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规范把关。
    负责泰宁县医疗保险局本局各类综合性材料的打印、印制、装订、上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