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编制、申报芦淞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社会帮教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
负责拟定芦淞区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芦淞区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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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协调芦淞区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协助芦淞区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芦淞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管理芦淞区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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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负责芦淞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审核和管理芦淞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草拟芦淞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指导芦淞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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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政管理处
负责对芦淞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负责芦淞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指导对芦淞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芦淞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