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惠安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统筹拟订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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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处
完善惠安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惠安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负责拟订惠安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完善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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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处
负责惠安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惠安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拟订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综合管理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负责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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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处
完善惠安县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拟订惠安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负责拟订惠安县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牵头建立完善惠安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