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千阳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千阳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千阳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会同千阳县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会同千阳县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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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处
拟订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负责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综合管理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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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千阳县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指导监督千阳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承担千阳县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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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处
拟订千阳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拟订消除千阳县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承办中央在千阳县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牵头建立完善千阳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